深化人才评价改革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客观、公正的人才评价体系,对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近年来,我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坚持破立并举、分类施策,着力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在破除『四唯』倾向方面,人才评价更加注重品德、能力、业绩和实际贡献,坚决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倾向,引导各类人才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把成果应用到生产实践中,让作出实际贡献的人才得到应有认可。
在分类评价方面,针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哲学社会科学等不同领域人才的特点,实行差异化分类评价。对基础研究人才突出原创导向,注重长周期、重贡献;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导向和实际贡献;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突出理论创新、决策服务和社会影响能力。
在服务产业人才方面,各地加快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探索建立体现产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多元评价机制,为产业一线的技能人才、实用人才、青年人才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通道和成长空间。
在评价方式创新方面,积极引入社会化、市场化评价机制,支持用人单位自主开展人才评价,推行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同时完善大数据在人才评价中的应用,不断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公信力。
在支持青年人才和技能人才方面,各地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技能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和晋升制度,推动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让技能人才拥有更加清晰的职业发展路径和更高的社会地位。
深化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是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重要举措。随着改革持续深入,一个更加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评价体系正在加快形成,必将最大限度释放各类人才的创新潜能,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人才评价的每一次改进,都在为人才成长成才铺路架桥,都在为创新发展积蓄更为持久而深厚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