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人才评价改革 让人才活力竞相迸发
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的'指挥棒'。近年来,国家深入推进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破除'四唯'倾向(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推动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机制,让各类人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
分类评价更加精准。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人才特点,实行分类评价、科学设岗:基础研究人才突出原创导向,技术技能人才突出实际能力与贡献,应用型人才突出市场认可与效益,对特殊人才实行'一事一议'、破格评价,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基层人才评价破冰。针对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重理论轻实践、重论文轻实绩'的问题,改革完善基层人才职称评审机制,对长期扎根基层、业绩突出的人才适当放宽学历资历要求,把'写在大地上''干在岗位中'的实绩作为重要评价依据,激励人才扎根基层建功立业。
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着力破解'评价权'过度集中问题,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和人才评价,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自主制定评价标准、自主开展评价,政府加强宏观指导与监管,实现从'政府主导'向'市场认可、社会评价'转变。
评价结果同待遇衔接。推动人才评价结果与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科研资源分配、晋升发展紧密挂钩,实行'能上能下、优绩优酬',让真正有能力、有贡献的人才得到与价值相匹配的回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的鲜明导向。
聚天下英才而用之。随着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科学、公正、有效的人才评价体系加快构建,必将最大限度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人才评价改革任重道远、意义深远。各地正结合实际细化落实举措、优化评价流程、强化监督监管,确保评价标准立得住、评价过程严起来、评价结果用得好,让各类人才在公平公正的评价机制中施展抱负、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