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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山东省全面推进"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发布时间:2026-07-22 15:07:00

一、什么是"新八级工"

"新八级工"是在原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基础上,向下增设学徒工,向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形成由学徒工到首席技师的八级职业技能等级序列。

二、等级设置

  • 初级工:五级
  • 中级工:四级
  • 高级工:三级
  • 技师:二级
  • 高级技师:一级
  • 特级技师:在高级技师之上设立
  • 首席技师:最高等级
  • 学徒工:最低等级(新设)

三、评价方式

推行"谁用人、谁评价"的市场化评价机制。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认定相应职业技能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