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山东省全面推进"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新八级工"是在原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基础上,向下增设学徒工,向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形成由学徒工到首席技师的八级职业技能等级序列。
推行"谁用人、谁评价"的市场化评价机制。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认定相应职业技能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