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山东省人才评价工作取得新进展
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山东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在职称评审、技能人才评价、高层次人才认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一、职称制度改革持续深化
山东省全面推行职称评审"网上办",实现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发证全流程线上办理。在卫生、工程、农业等领域开展职称自主评审试点,赋予用人单位更多自主权。同时,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二、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完善
山东省加快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改革,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用人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等级认定,对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可直接认定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三、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优化
山东省修订完善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对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可实行"一事一议"直接认定。
四、人才评价监管机制健全
建立人才评价信用管理制度,对在人才评价中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信用记录并依法依规予以惩戒。同时,建立人才评价投诉举报和申诉渠道,保障申报人的合法权益。
山东省大众人才服务中心将持续发挥人才评价的专业优势,为广大人才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评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