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山东省全面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部署,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期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实施方案》,在原有五级职业技能等级基础上向下增设学徒工、向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序列。
长期以来,技能人才的最高等级为高级技师,职业发展通道相对狭窄。新八级工制度的核心突破在于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两个等级,使高技能人才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按照方案,特级技师应在高级技师岗位工作满5年,并具备高超技能水平;首席技师则在特级技师中择优产生,是技能人才的最高荣誉。
方案明确,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相匹配的薪酬分配制度,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特级技师的薪酬待遇可参照本单位正高级职称人员标准执行,首席技师的薪酬待遇可参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标准执行。同时,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进修深造等方面,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山东省将进一步畅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之间的立交桥,持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招考时,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享受相关待遇。
省人社厅要求各市于2026年底前完成新八级工制度在本地规模以上企业的全面推行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强对企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确保评价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到2027年底,全省计划认定特级技师不少于500名、首席技师不少于100名。
山东省大众人才服务中心将持续关注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进展,为广大技能人才提供政策咨询和评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