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系统梳理了当前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旨在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政策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可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也可按规定享受一定比例的补贴。
二是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设立就业见习岗位,吸纳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至80%。
三是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四是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是税收优惠政策。对持《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限额扣减相关税费。
山东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山东已同步出台配套实施细则,积极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